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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疑乱涨价拒缴费 供电所:收费遵国家规定
http://xian.QQ.com   2006年06月20日10:35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讯(记者李博海实习生唐瑞)原来每月一张电费单,现在突然变成两张,而且两张单子上电费价格相差近一倍。昨日,鱼化寨的很多村民因怀疑供电所乱涨价而就此事向本报投诉并拒缴电费。记者为此采访了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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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来到鱼化寨的福谦堡和河东村。近日,村民们陆续收到了上月的电费通知单。与往常不同的是,原来的一张电费单这次变成了两张,而且两张单子上的电价也不一样,一张是0.49元/度,另一张是0.8604元/度。“供电所说我们的部分用电是商业用电,要按用电类别分别收取电费。为啥以前的电费都是按0.49元收,现在要涨价?”因为质疑电费的合理性,很多村民都不愿交电费。

为什么电费单价变成两种?记者就此采访了城南供电分局鱼化供电所所长郭强,他表示:按省物价局2005年颁发的文件,西安城六区的农村,居民照明用电单价是0.49元,而具有商业行为的非居民照明用电单价是0.8604元。将房屋出租作为商店、饭店、网吧、旅社等,也都属于非居民照明用电的范围,所以要按不同的用电类别进行区别收费。“这个标准本来早就要执行,但由于客观原因就一直拖到最近才执行。”郭所长解释说。

用电类别的比例是如何确定的呢?根据国家《供电营业规则》,应当按不同的电价类别分别安装电表,如果难以分别安装电表时,可以按不同电价类别的用电设备容量,确定不同类别用电量的比例,分别计价。“在这之前我们已经对该村居民的用电类别进行过核实,并通知用电户在5月15日前办理分表计量或提取比例的事”,郭强说,“如果村民对电费单上划分比例有异议,可以和供电所联系,对实际用电情况再次进行核查。”(此线索由梅先生提供)

[责任编辑:aymssl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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