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QQ首页 > 西安地方站 > 社会新闻 > 正文

物业收取小摊小贩摊位费 助长其占道经营恶习
http://xian.QQ.com   2006年07月05日10:13   阳光报

阳光讯 西安车辆厂物业部门在他们的小区内实行“特权”,对该小区商业街道的小贩收取相关费用,而把当地的工商所拒之门外。该费用是交给物业部门还是工商部门呢?商户对此很纳闷。

热点事件
西安文理学院校门造价888万引发网友指责(图)
学分没修够 西安邮电学院336名学生被劝退学
幼女西安街头卖艺表演 是谁在导演这场戏(图)
玄奘之路考察队今启程 玄奘顶骨舍利首次瞻礼
四人冒充警察 把一女士拉上车轮奸并抢劫(图)
西安商家招聘出奇招 10名乞丐举牌聘美女(图)
陕西卫视美女主持柳岩(组图)
国家公务员考试今日起报名 陕西将招录2270名

经记者了解,西安车辆厂小区的物业部门对该小区商业街道的小贩收取相关的摊位费。据做饮食生意的摊主张治斌说,以前西兰路工商所对他们收取管理费,每个月120元,但从2005年6月份起,西安车辆厂物业部门开始对他们收取每个月200元的卫生费。

另一位摊主李荣华向记者提供了西安车辆厂给他开具的收款单,上面写着经商户水电费、卫生费每个月270元,记者还看到西安车辆厂物业办给小摊主们下发的经营摊位证,上面还有经营者照片。

物业部门有权力收费吗?记者来到了车辆厂物业办,物业办的一位工作人员得知记者来意后说,此事要找王经理,但王经理去开会了。

·
圣玺传媒网聚精英
·
银行卡 安全快捷换Q币
·
沟通无极限手机Q时代
·
魔法表情秀出百变心情
·
管中窥豹  明察秋毫
·
QQ秀 秀出个性真自我

随后记者就西安车辆厂物业办向摊贩收取费用一事,采访了未央区西兰工商所的郑所长。郑所长告诉记者,收费属于物价部门管,工商部门是管理小摊小贩和占道经营的,在车辆厂家属区内摆摊设点的小贩,是被取缔的对象。但是车辆厂物业办向他们收取费用,让其摆摊设点,助长了这些小贩们的恶习,好像认为占道经营是合理的。另据他们工商人员了解,该物业办还给小区门卫打招呼,不让工商市容等执法者进入小区。

另外郑所长还表示,对车辆厂家属区的小贩要坚决取缔。

[责任编辑:aymsslong]

[最新消息] 【发表评论】【西安论坛】【  】【关闭
发表评论
   查看评论
* 请各位网友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
*《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规定》
焦点图片

关于腾讯 | About Tencent | 服务条款 | 广告服务 | 腾讯招聘 | 腾讯公益 | 客服中心 | 网站导航
Copyright © 1998 - 2008 Tencent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腾讯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