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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上了我的床” 一个“同床保姆”的自述
http://xian.QQ.com   2006年11月13日07:25   三秦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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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习记者/张维 (为保护当事人的隐私,文中何女士、老戴均系化名) 本报11月6日对劳务市场上的“同床保姆”现象进行报道后,连日来,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昨日,一位自称自己是“同床保姆”身份的何女士来电,对自己迫于无奈的情况下所干的这种职业予以诉说,力求记者能帮她走出这种情感“怪圈”,让她摆脱这种精神压抑。因为现在的她,尽管生活条件很好,但是总有一种“在别人屋檐下”的困惑,对自己漂泊不定的生活觉得没有归宿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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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同床保姆”的自述

  讨论:贫困催生的“忍辱职业”西安出现“同床保姆”

  “我一直想将几年来做保姆所遇到的事诉说一下,始终找不到合适的人来诉听,也不知如何诉说,前几天看到报纸后,设身处地的想了几天,结合自己实际情况,便产生了打电话找你诉说的念头,借此机会想将平时一直憋在肚子里的话说一下,但也不知道你能不能帮助我,能不能为我保守秘密?”昨日上午,44岁的何女士一见面,开口就这样对记者开始了诉说。

  

  观点一:同床保姆也是为生活所迫 应该给予同情

  观点二:同床保姆是自己作践自己 应该自尊自爱

  因婚变进城打工当保姆

  据何女士讲,她的家原来在安康市汉阴县的一个相对比较偏远的山村,1999年7月左右,因丈夫对自己不忠而离婚。为了摆脱当时的境况,经过一番复杂的思想斗争后,何女士便只身来到了西安,走上了外出打工之路。

  无奈的何女士经过了许多周折,2004年冬天她终于被一家姓戴的雇主聘用了。雇主是个退休的单身老人,当年64岁,儿女都在国外。何女士开始每月得到的工资是200元,管吃管住,为了避免不方便的因素,何女士每晚干完家务,很自觉地回到了自己所租住的房间,“当时能找到一份工作,有一顿饱饭吃,我觉得200元已经很满足了,为了能让雇主满意,我尽力做好一切家务。”

网友评论[QQ :浪人(23170****)]:当今时代下金钱已成为人民生活的主题,穷人更是如此。君不见穷人有病无钱去住院在家硬熬的,还有考上大学因无钱而无法报道的。做为一个女人为了孩子为了家庭能做出这样的巨大付出,也体现了一个女性的博大胸怀。各位读者,们应该给予他们同情和资助而不是批评和责骂。如果你没有莫大的难处,你会去当保姆,但是你会去陪睡吗?别忘了:你有自尊有脸面,人家也有。让我们都去尽力关怀一下这些弱势群体吧。

网友评论[来自:61.185.115.*]:物质生活水平是决定人的道德选择的基础,当人处于为衣食而忧的境地时,做出这样的事也就不足为奇了。廉与耻只是相对而言罢了,在社会道德的天平上,它不会是一个恒定的度量值。当下,贫富差距如此之大,富者洒池肉林,掷万金如草芥;贫者病无钱医、读不起书、买不起房,试想,社会道德会在这样的现实中卓有成效在建树起来吗?这种事不会有富者子女为基本生计而为之,故而,它虽属违法,但却是情有可悯。

网友评论[QQ :曹兄(4994****)]:看了所有的回贴,正反面的都有。应该多给一点同情,你以为她们真的想去做吗,嘴要吃,病要治,逼不得以,希望大家多点关爱,伸出你的双手,放开你的胸怀。

网友评论[来自:219.145.3.*]:明白为什么会有人支持这种做法,我想大半是抱着看笑话的心态这样说的吧!还有人竟然为她们开脱,什么生活所逼?什么有博大胸怀?是不是应该发锦旗给她们啊?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吧!生活再艰难也不能出卖肉体啊,这和鸡有什么区别,我想有人之所以说清凉话是因为这种事没发生在自己家人身上吧!有人甚至提到了农村人怎么怎么的,不知是在夸人,还是在讽刺人啊!这种话题本身就是一种耻辱,可却有人找出各种理由来掩盖它本身的荒唐性,这毫无疑问不是应该本所有人唾弃的事情吗?不管怎样,几千年的道德标准也不能允许啊!穷不是借口,难道在现今社会没有穷到这种程度吧?是因为钱吧!这样的人即使真的是为了家人,可这让家人如何来面对她们啊?是应该满怀感激之心,还是要予以鄙弃?不管怎样心理都会有阴影!我想我感到痛心的不知是事件本身,还有大众给予的支持和无所谓的态度。

相关专题: 同床保姆的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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