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问:你曾经到没到医院看过精神病,你认为自己精神与常人有无异样?
邱兴华答:没有到医院看过精神病,我认为自己精神与常人一样,无异样。
是否要做精神病司法鉴定
邱兴华是否患有精神病,是否需要做精神病司法鉴定是本次审判的焦点。二审律师张桦在当庭提出精神病司法鉴定申请后,向法庭提供了两个证据,一个是邱兴华妻子何冉凤提供的邱兴华有家族精神病史的证明;另一份是其村委会支书阮某出具的邱兴华家族有精神病史的证明,证明称邱兴华的母亲、邱兴华的外祖母贺氏等三代家族成员有精神疾病。公诉方认为,这些证明不具备刑事材料所应具备的,来源不可靠。阮某在案发后曾提供的口供中称邱兴华是个很聪明很正常的人,但现在却又出示这样一份证明,前后供词有矛盾,不应该作为证据。对于何冉凤提供的邱兴华家族病史证明,公诉方认为不是通过司法机关提交且没有相关医院的证明,只是邱兴华的家人在上面签字按手印,不具合法性和真实性。审判长随即也当庭称这些证明材料相互矛盾,对证明材料不予采纳。
公诉方在庭审中认为邱兴华在犯罪过程中懂得自我保护,他也非常清楚自己行为的后果,他也一直称自己是个正常人,对邱兴华精神病司法鉴定没有必要,建议法庭维持原判。11时35分,庭审结束,法庭没有对是否为邱兴华做精神病司法鉴定表态,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
| 关于腾讯 | About Tencent | 服务条款 | 广告服务 | 腾讯招聘 | 腾讯公益 | 客服中心 | 网站导航 |
Copyright © 1998 - 2008 Tencent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 |
| 腾讯公司 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