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今天上午九时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法庭当庭宣布省高级法院维持安康市中级法院一审刑事判决的终审裁定,判处被告人邱兴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对邱兴华经验明正身当即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几个月来围绕邱兴华有否精神病、是否该给他做司法精神病鉴定?精神病专家们、法学教授们还有许多关注此案的人们,或者奔走呼吁,或者上书要枪下留人,或者发表公开信,一时间似乎杀人恶魔邱兴华命系国人了。最为积极的当属年过古稀的江苏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主任医师、教授刘锡伟精神病老专家了,他断定邱兴华患有精神疾病,希望有关部门能敦促省高院在二审期间对其做“司法精神病”鉴定,“否则将造成冤假错案”。
在此期间刘锡伟不断写文章投到媒体和有关部门,还打电话给邱兴华的律师提示说:“你只说邱兴华有自首情节,但他杀了11个人,就算真是自首难道能逃一死?你为什么不给他申请精神病鉴定呢?”又给邱兴华妻何冉凤打电话,在刘锡伟的提示下“何冉凤心里好像打开了一扇窗户,开始忆起邱兴华那些曾让她百思不得其解的怪异行为。”经刘锡伟教授介绍司法精神病学硕士曾做过精神科医生现为北京陈志华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志华答应在二审中为邱兴华辩护。
2006年12月11日清华、北大的贺卫方、何海波等五教授、法学专家在网上贴出《关于请求司法部门为被告人邱兴华进行司法精神病鉴定的公开信》,12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陈卫东曾向记者表示“如果一个社会连精神病人都要判处死刑,那就是极其的不人道”,他认为应该立即为邱兴华做司法精神病鉴定。原世界卫生组织精神卫生专家顾问、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的杨德森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二审法院如果不对邱兴华做鉴定,公众就无法信服,司法部门就是渎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