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透露:今后,将通过鼓励小户型设计、保有环节征税等手段,提高大户型购买使用成本,引导消费者合理住房消费,鼓励推广中小套型。(《新京报》2006年12月17日)
建设部的言下之意很明显:通过对大户型住宅的保有环节征税,让老百姓即便买得起也住不起,从而抑制购买需求,并进一步倒逼开发商减少大户型住宅的开发建设,最终达到让“9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型住宅成为社会主流产品”的目的。
这样的目的,当然无可厚非;对大户型住宅征税也并无不可。但有一个问题必须得明确:住宅不是汽车,它是一种刚性消费品——你买不起汽车可以一辈子搭公交上班,但很难想象一个家庭一辈子都租房生活。因此,在目前90平米以上住宅居多的房产市场上,老百姓不想买也得买,买不起也得买。在这种情况下,对大户型住宅的保有环节征税不能太简单粗暴,更不能为了政策诉求而罔顾民生现实。
最合理的征税,不能以“大户型”为唯一的考量标准,以“人均占有面积”作为征税标准或许更为恰切—一杆子打翻一船人的决策绝不是善政,国家应该先厘定一个合情合理的“人均占有面积”,超过这个面积的征税,没有超过的则免征。总不能一家十口住个120平米的房子,你也要人家“买得起住不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