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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首例非机动车肇事逃逸者被拘 并罚1500元
http://xian.QQ.com   2007年03月01日08:54   阳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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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光讯 西安市首例非机动车肇事逃逸责任人昨日受到行政拘留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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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电动自行车增长速度较快,已成为老百姓出行必备的交通工具之一。据不完全统计:从2006年9月28日,办理电动自行车牌照至今,西安交管五大队已为5490辆电动自行车进行了挂牌登记。但是,电动自行车在给广大百姓带来方便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引发了交通事故。

  2007年2月7日23时50分许,陈某骑无牌电动自行车沿庙后街由西向东行驶,适逢一中年妇女沿庙后街由南向北横穿马路,陈某由于避让不及,其所驾电动自行车左前侧将该中年妇女身体左侧撞伤,致左腿骨裂。造成交通事故后,陈某弃车逃离现场,为了给伤者一个公平、妥善的处理,交管五大队抽调人员成立了专案组,经过多方调查、走访和取证,于2007年2月28日将肇事逃逸者陈某缉拿归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3款之规定,给予陈某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1500元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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