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条款”太影响我们生活了
“消费者”:取缔“霸王条款”已刻不容缓,在商场买东西常会遇到赠品或打折的商品不享受“三包”,原价售出后概不退换,但质量根本就得不到保证。这都是“霸王条款”,对消费者极不公平。
“人在旅途”:现在旅游行业的“霸王条款”现象也很明显,游客参加旅行团的团体旅游后,只能被动地和旅行公司签订一份格式合同,合同上的内容都是本着旅行公司的根本利益的,一旦发生旅行安全事件后,游客的利益往往很难得到保障。
“居民”:商品房的业主与物业公司出现矛盾时,物业公司在处理中都会出现一些“霸王条款”,对保护住户的利益极不公平。住户迟交房款或相关的管理费,就会被扣款或被停水、停电等,但如果是房产商或物业公司的责任,住户往往很难维护自己的权益,这些都是典型的“霸王条款”。
“网友”:买保险经常就会遇到“霸王条款”,保险公司给投保人开具的保险合同都是从保险公司角度去做的,现在大家都能感到“投保容易理赔难”。入保时交了很多钱,到理赔时,保险公司却总可以说出很多免赔的理由和规定,对被保险人特别不公平,也让人常对保险行业没有信心。
“水蓝草青”:在超市存包遇到的就是“霸王条款”。超市里经常会看到《超市存包须知》,称不负责失窃后的赔偿责任。但作为消费者来到超市购物,就应该得到最起码的物品安全保障。应该对生活中像这样的“霸王条款”予以撤销。
市民呼吁取消“霸王条款”
昨日中午,记者在西安市和平门遇到吃完饭的王先生,提到“霸王条款”,王先生显得十分敏感,他说,餐饮行业这种情况太多了,他们公司的商务宴会特别多,到过很多地方吃饭时都被告知禁止自带酒水,这让他既尴尬又恼火,同时,碍于面子也不好和酒店理论,但心里一直不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