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薛雯实习生张娜)签约并交过800元押金后,被公司通知要先去深圳培训一个月,并要自己承担一千元左右的生活费。“还没收入就得先花出近两千元”,对才毕业的小周来说有点无法承受,遂与该公司解除了协议。但公司以违约为由,只退还给小周200元。“明明是公司事先没给我说清楚,为什么算我违约?”对公司的处理,小周不理解。
小周说,大约两个星期前,她通过应聘和嘉盛电器有限公司签订了用工协议,并给公司交了800元押金,其中包括300元服装费和500元岗位责任经费。但签订协议后不久,公司通知她要先去深圳总公司接受一个月的培训。培训期间,培训费公司负责,但自己的生活费得个人承担,一个月下来,自己要承担一千元左右。“公司也没有事先告诉我要去深圳培训,否则我就不和他们签协议了。”小周告诉记者,自己才毕业,还没收入,算上800元押金,一下子就要花出近2000元,实在无法承受。于是,小周选择离开该公司,但对方认为她违约,只退给她200元押金,“明明是他们没事先说明,怎么能这样!”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到嘉盛电器有限公司一位唐姓负责人。唐先生承认公司的确没有事先向小周说明。他说,公司确实曾将小周招聘到电子装配岗位,并打算派她参加技术培训。但是唐先生解释说,培训的地点有西安和深圳两处,签约后,公司员工曾问过小周是否愿意去深圳,她同意了,现在她坚持离开,只能按违约处理。
虽然在最后采访中,唐先生表示,如果小周愿意再回该公司,并工作满一个月,公司会为她报销300元服装费;如果坚持不去深圳培训,还可以安排文员一职。但小周表示,自己肯定不会再回这家公司了,同时她也希望借自己的遭遇给聘用双方提个醒,了解清楚了再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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