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延安讯(记者刘剑)5月10日上午10时,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通报了五起重大事故的处理决定,其中发生在延安市子长县的瓦窑堡镇煤矿瓦斯爆炸事故,有13名责任人被移送司法部门处理,延安市副市长郝宝仓等18名责任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2006年4月29日16时20分,陕西省延安市子长县瓦窑堡镇煤矿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32人死亡、7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031万元。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责任事故。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由于矿井通风系统混乱,设施不完善,副井系统风量严重不足,采掘工作面长期处于微风或无风状态,导致三号工作面瓦斯积聚,达到爆炸界限;违章放炮产生火花引起瓦斯爆炸,局部煤尘参与了爆炸。
事故的主要原因:一是瓦窑堡镇煤矿违规建井,超层越界开采,拒不执行停产指令,违法组织生产;安全管理、技术管理混乱;严重超能力生产,劳动组织混乱。二是瓦窑堡镇政府对辖区内煤矿监管不力,未发现瓦窑堡镇煤矿长期存在的违规建井、超层越界开采、管理混乱等问题,对所属机构煤矿安全监管人员未能认真履行职责的问题失察。三是子长县、延安市煤炭工业局未认真履行职责,对瓦窑堡镇煤矿监管不力,有关人员工作失职。四是子长县、延安市国土资源局对矿产资源开采监管不到位。未发现该矿长期存在的超层越界和界外建井问题,
 |
| 中戏史上十大最美校花 |
|
|
 |
| 黑锅罩顶像个头盔 |
|
 |
| 我另类,我时尚 |
|
 |
| “黄金”铺地步入深秋 |
|
|
对所属矿产办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失察。五是子长县、延安市人民政府对辖区内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督促不力,对所属职能部门违规审批问题失察。六是铜川煤矿安全监察分局未能认真履行职责,对瓦窑堡镇煤矿安全监察不力。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决定没收瓦窑堡镇煤矿全部违法所得2110.7万元,并处违法所得1倍的罚款2110.7万元。吊销瓦窑堡镇煤矿相关证照,依法予以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