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记者 朱莉 呼妍)现在许多敏感的人,别人一个冷眼,一句重话,都会认为受到了轻慢甚至是侮辱。但是如果听到陕西高陵县五旬农妇李凤芹的遭遇,就只能用非人侮辱,令人发指来形容了。
据悉,今年56岁的李凤芹家住陕西高陵县弯子乡张市村,现在腿脚十分不方便的她整天把自己关在家里。但她整天不出门却另有原因。让李凤芹觉得羞于出门的事发生在2001年11月27号,她家的前院。“我大儿子不给生活费,我把他告到法院。”李凤芹说。令多年守寡的李凤芹没想到的是,这桩家务事后来又扯上了儿子的媒人——同村64岁的老太太石某。与石某发生口角后,当天上午10点多,石某和她的几个女儿来到李家打伤李凤芹,并发生了让李凤芹身心都受到巨大伤害的事:“四个人,我没防备,把我放倒,把两件衣服都撕成条了。粘了辣子的萝卜,两个人捉住我的手,两个人捉住我的腿,把衣服一下脱了。”李凤芹痛苦地回忆那段经历。当日李凤琴在家中横遭的奇耻大辱,在2002年的高陵县法院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中,也有清楚地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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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发生后,高陵县法院以侮辱罪,判处被告人石某有期徒刑1年又6个月;她的两个女儿也分别受到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的刑罚。但是事隔五六年,村里的人对这件事仍然避之不及。
今年,失去生活自理能力,又跟大儿子关系很僵的李凤芹再次把石某和她的女儿告上了法庭,要求她们赔偿后期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8万多元。目前,高陵县法院已经受理了这起特殊的索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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