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马峰 王深 实习生 卫哲
阳光讯 近日,周至县信用联社部分信贷员向本报反映,从今年4月份开始,联社要求每名信贷员交纳贷款风险抵押金,一次要交几千元却不开票,有的信贷员想不通。
7月17日,记者来到周至县信用联庆核实此事。联社相关人士解释说,周至县的不良贷款比较多,联社经营困难。为了督促信贷员回收不良贷款,联社就出台了收取“贷款风险金”办法,一般信贷员收4500元、中层干部6000元、联社领导1万元,共有70多人交款。如果当月收回到期贷款的95.5%以上,就给予奖励;如果有4.5%以上的不良贷款没有收回,就按比例处罚,罚款从所交的风险金中扣除。这种办法是借鉴外地信用社并经信用社全体员工几次讨论通过的。
在记者的要求下,周至县信用联社的任副主任拿出了制订该办法的依据《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贷款管理责任制度》(简称《制度》,并承认该办法没有上报省总社。
记者注意到,《制度》规定,对不良贷款的责任人信用社可要求其非金额赔偿。但《制度》没有事先收取贷款风险金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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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副主任强调,这种办法只是内部考核办法,是为了使贷款“放得出去,收得回来”,“包放包收包效益”。如果违反劳动法规,联社将予以改正。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人士指出,任何用人单位都不得向劳动者收取押金、风险抵押金等。如果有单位收取了押金、风险抵押金等,应出示相关政策文件,否则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
[责任编辑:aymssl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