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明 实习生 郑微)昨日,西安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听取了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西安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条例(草案)》的说明;关于《西安市地下水资源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关于西安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等内容。
街道办不得拖延办理婚育证明
 |
| 中戏史上十大最美校花 |
|
|
 |
| 黑锅罩顶像个头盔 |
|
 |
| 我另类,我时尚 |
|
 |
| “黄金”铺地步入深秋 |
|
|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西安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条例(草案)》的议案中规定: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及其工作人员无正当理由拒绝或者拖延办理婚育证明、生育审批手续;同时,对不履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职责,未达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当年不得评为先进单位。公安、工商、劳动和社会保障、卫生、民政、建设、房屋管理等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责任的,由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拒不履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职责的,由流动人口现居住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拒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水资源管理条例最高罚10万
西安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西安市地下水资源管理条例(草案)》的议案中明确规定:建设单位未经批准擅自修建地下水取水工程的,由水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单位承担,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施工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承建开发地下水取水工程、承建未经批准的凿井工程或者未按照批准的凿井方案凿井的,由水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施工,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未经批准擅自取用地下水的,由水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擅自改变取水用途对外转供销售地热水的,由水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婚丧嫁娶燃放烟花爆竹不开放
《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中规定,烟花爆竹销售的时间为农历除夕前10天至正月十五期间。在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这段时间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如果禁放期间,允许单位的重大喜庆活动与家庭的婚丧嫁娶燃放烟花爆竹,会使限放规定形同虚设,会有损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同时,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的固体垃圾,容易埋下火灾隐患,还会造成环境、空气、噪声等污染,如不加节制完全放开销售燃放烟花爆竹,会对西安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文明城市造成一定影响,因此(修正案草案)对婚丧嫁娶等情况下烟花爆竹的燃放不予开放。
[责任编辑:aymssl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