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1日是学生开学第一天。昨日清早,西安交管一大队民警对辖区5所中小学,接送学生的车辆进行了专项检查,除一辆客车手续不全之外,没有发现违规接送学生车辆。在此希望各学校提高警惕,争取做到开学交通安全要先行。 陈昌群郭西勇本报记者付亚娟通讯员李懿摄影报道
本报讯(记者 薛昆 实习生 吴春明)“无牌、无证、无保险”的“三无黑校车”从事接送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的非法运营活动,是近期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交通安全事故频发的主要原因。在今秋开学之际,我省公安交管部门昨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加大对农村地区“黑校车”的查处和打击力度,引导学生和家长抵制乘坐“黑校车”,切实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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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指出,各地要切实为广大农村学生提供安全方便的上下学公共交通工具,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公安交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农村中小学幼儿园自有校车和租用接送学生上下学的车辆及驾驶人、行驶时间、行驶路线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必须见车见人,不留死角,并登记造册,逐步建立学生上下学乘坐车辆动态监管机制。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中小学幼儿园自有校车和租用接送学生上下学的车辆进行安全检查,检查结果要记入校车档案,凡发现有安全隐患的,应立即整改,否则禁止运行。
通知要求,中小学幼儿园购买或租用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机动车,必须检验合格,取得运营资质,集体接送学生的车辆统一由中小学幼儿园租用,不得租用外地机动车、个人机动车和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拼装车、报废车接送学生;要对校车驾驶人的教育和资格审核,不得聘用不合格驾驶人;公安交管和教育两部门要研究制订接送学生专用校车的统一标识或标牌,由公安交管部门负责核发接送学生车辆标牌,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喷涂接送学生专用校车标识;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强路检路查,坚决查处不合格的车辆运载学生上下学,查处超载、超速和酒后开车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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