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房地产商梁培堃通过伪造土地使用证等文件,假造征地数千亩的事实,然后将“假征地”卖给政府回收,从中获利1.6亿元。11月27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11月28日《新快报》)
对土地征用、回收等方面的相关政策与程序,笔者不太清楚。尽管如此,一级地方政府竟然被“假征地”轻而易举地骗走巨额公共资金,仍不免让人疑窦顿生。
其一,镇领导虚假签批动因何在?报道称,7年前,梁培堃借与增城市荔城镇政府合办工业园之机,以穗联公司征用土地需补办相关手续为由,找到时任荔城镇镇领导,要求其在《用地申请表》等资料上作虚假签批。据此,梁培堃取得24份《用地申请表》等资料。明知梁某“空手套白狼”,镇领导居然大笔一挥,遂其心愿。这里面可能存在一定问题,但与现在一些地方官员中存在的招商心切,未必就没有一点关系。
其二,征地事实咋那么容易被编造?4年前,梁培堃指使他人在21份《用地申请表》上假冒增城市领导的签批,从而编造出金穗公司、穗联公司几年间已征用1952亩土地的事实。将近两千亩土地的用地审批手续,从监管层面来说,存不存在隐形漏洞?在行政程序上,是不是无形中给假冒签字,编造征地事实留下了巨大的操作空间?
其三,骗取土地补偿款为啥如此顺利?梁培堃纠合多名同伙,伪造、申办土地使用权资料,骗取国土部门收回闲置土地补偿款1.6亿元。期间向9名工作人员行贿,固然是梁培堃打通关节,疯狂诈骗的关键所在,但职能部门“收回”偌大一块子虚乌有的“闲置土地”,难道仅凭几叠文件资料,几个工作人员受贿作弊,便可将一两亿元公共资金划拨到私人账上?除开权力寻租外,由此折射出的制度失范、渎职行为等,到了何种地步?(徐林林媒体从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