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首席记者姬娜)记者昨日从西安市地税局获悉,新《企业所得税法》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从明日开始,内资企业所得税率由原来的33%降为25%,降低了8%,西安市的两万多户内资企业将“得大实惠”。同时,取消了地域限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按15%税率征收。而农林牧渔有税收优惠,谷物等项目可免征所得税。
税率降低8% 西安两万多家企业得实惠
据西安市地税局相关人员介绍,目前,西安市的内资企业有23000户左右,2007年1—11月,西安市企业所得税(内资企业)为12.6亿元,同期增幅33%。而从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所得税率统一(改变过去内外资企业税率差异化的做法,法定税率统一为25%),内资企业无疑成了最大的受益者,内资企业所得税率由原来的33%降为25%,降低了8%,负担大大减轻。如果一个企业一年的利润为1000万元,那么就可减少税负80万元。
取消地域限制“高新”企业按15%税率征收
“以前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只有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区里的企业才能享受优惠,而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则取消了地域限制,哪怕是在山沟里的高新技术企业都可以享受优惠!”据西安市地税局相关人员介绍,为鼓励企业技术进步,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将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假设一高新技术企业年利润为1000万元,那么,其企业所得税减少量为:1000万元×18%=180万元,幅度很大。
从事农林牧渔业等所得可免、减征企业所得税
此外,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如企业从事蔬菜、谷物等品种的种植、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林木的培育和种植,牲畜、家禽的饲养等项目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给予“三免三减半”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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