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县建设局治理护城河向14户居民收费,称“交钱后有使用权”
城镇建房必须具备“一书两证”(即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否则就是违章建筑。
距周至县建设局百米建起了一排14间的建筑,建房的土地权属尚有争议,也没有“一书两证”,但周至县建设局却向14户建房户每户收取了2800元后称 “交款人具有使用权”,同时又宣称其是违章建筑,责令其停工,建设局的做法在当地引起了争议县委家属楼下建违章房
张女士家位于周至县委家属楼北侧二楼,该楼共84户,大部分为离退休老干部。
家属楼的北墙外是周至县护城河,地势低洼、污水成河,夏季不敢开窗户。
2007年县建设局对护城河进行治理,动员一楼14户,每户出资2800元参与治理护城河,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14户居民于2007年10月开始,在治理后的护城河边盖房。到2008年春节前,房子一层主体已完成,但施工队仍在施工。
张女士等二层的住户们有点着急,担心还要加盖二层,将影响家属楼二层的通风采光,还担心会影响家属楼的地基。
张女士等住户就到建设局各部门反映,虽然大规模施工停止了,但仍然有几个工人在一层楼顶绑钢筋。张女士等不明白,这房子任何手续都没有,典型的违章建筑,建设局咋就不依法拆除呢?
建房者每户交款2800元
记者来到周至县委家属楼下,只见14户居民所盖的房子紧挨着家属楼一层,主体已完工。
他们提起这事情也很委屈,他们说,当初出资治理护城河是在县建设局和社区组织动员下,况且每户交纳了2800元,建设局许可盖房,二层屋面低于家属楼二楼窗户,不会影响通风采光,距离也符合建设局的要求,还对家属楼地基有保护作用。此外,由于建房用地权属不清,他们14户每户还向附近的村组交纳了2000元的“土地补偿款”。如今,建设局又说是违章建筑责令停工,他们想不通。
建设局称只能盖一层
距县委家属楼百米远,就是周至县建设局,该局规划办曹主任及拆建办王主任介绍说,周至县与其他县城相比仍较滞后,主要是资金问题。护城河地势低、环境差,建设局按县政府的安排进行治理,原则是 “谁治理、谁受益”,采用集资置换的办法,让14户居民拿出部分资金,政府也拿出部分资金,对护城河加盖治理。治理后这14户有使用权 (面积约为每户近40平方米),建房只能建一层,坚决不能盖二层,建设局曾出动数十人行政执法,制止其加盖二层。
曹主任和王主任承认,这14户盖房没有“一书两证”,属于违章建筑。
目前建设局已责令14户完善相关手续,停工等候处理。至于14户居民交了钱违章房能否合法的质疑,周至县建设局规划办曹主任说,2800元只是护城河治理款,交钱并不意味可盖违章房。
[责任编辑:liyul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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