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讯 (特派记者 程慧) 针对公众关注的房价问题,在全国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上,全国政协委员、山东经济学院房地产经济研究所所长郭松海提出建议:“2008~2010年,应该将房价增长控制在正负3%合理区间。”
北京广州等地房价显然偏高
郭松海委员指出,按照国际上通行的房价收入比中位数6.4倍计算,近两年北京、南京、广州、大连和西安的比率都超过了10倍,房价显然偏高。
郭松海认为,在“十一五”的后几年,要平抑房价过快增长,依据我国经济增长和住房供需的预测,考虑到2000年到2007年房价同比增长率的均值5.6%和标准差2.96%,在2008~2010年,要进一步加大调控力度,在保持2007年房价稳定的基础上,将房价的波动幅度大致控制在正负3%范围内。在这个合理区间,后几年人均收入如仍按10%左右增长,到2010年,大部分城市的房价收入比可接近合理的比率。
两套住房以上征收超额累进物业税
郭松海委员建议,政府应加强对土地市场的监管和闲置土地的清理,增加市场供应。同时,调整住房市场的供给结构,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着重调整市场的供给结构,使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所占比重应达到70%以上。房地产税收调节应以物业保有税为主,对两套住房以上所有者征收超额累进的物业税。
郭松海表示,要提倡租、购并举,引导居民树立“购买和租赁并举”的二元化消费观念。着力培育租赁市场,完善房屋租赁的配套措施。
通过舆论,促成新的理性住房消费,开展“结婚不买房,租套房娶娇娘”等观点的讨论,引导国民合理调整家庭消费结构,避免民众超前住房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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