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日,潼关“2·13”涉黑案的27名被告接受判决。
新闻快评
更重要的是寻求根治“权金化”的治本之道
张贵峰
22日上午,公安部挂牌督办、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潼关县冯永强等27人涉黑案,在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宣判。冯永强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虽然,因冯永强表示要上诉,该案还未最终尘埃落定,但渭南市中级法院的上述判决,仍然足以让人称快、欣慰。毕竟,这一判决的宣布意味着,长期以来被冯永强黑恶势力遮蔽、冻结的正义终于开始得以伸张、重见天日,而其种种令人发指并且是有恃无恐的罪恶行径,也最终面临法律庄严审判、严厉追究,有道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多行不义必自毙”。
然而,欣慰之余,我们的心未免又是沉重、沉痛的。回顾冯永强种种在常人看来显得极富戏剧色彩的经历——由小工头出身迅速成长为巨富的大老板,与当地公安部门领导之间“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般的深度勾结,社会角色和认知反差极大的善人与歹徒、名人与恶人身份的交织扭曲,尤其是更进一步检视多年来,潼关县涉黑大案“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地频繁发生——据悉,自2002年以来,冯永强案已是潼关县挖出的第三起涉黑大案,5年间,该县公安系统已有20余名干警因违法违纪被查处,发案率之高、涉案人数之多极为罕见,不能不说,比个案审判、个人法律责任追究更重要的还是,反思和追索涉黑大案频仍的社会根源,寻求它的治本解决之道。
对于发生在潼关的以冯永强案为代表的系列涉黑案,最新一期的《瞭望新闻周刊》给出这样的归纳总结:“权金化”的样本。其实,所谓“权金化”,也就是人们经常提到的一个社会学概念:“西西里化”——即在公认的社会规则严重稀缺和起码社会信任的极度缺乏环境中,受利益的驱使,黑社会组织与地方政府组织互相渗透、互为依靠,而衍生出的一种高度畸形、以赤裸裸的暴力作为维持社会运转主要机制的秩序生态。
显然,根治“权金化”的治本之道,实际上也就是如何从根本上阻遏社会秩序生态“西西里化”的问题。而容易看出的是,在“西西里化”的秩序生态中,诸如冯永强这样的黑社会组织看似最为显眼的首恶、主犯,其实不然——真正主导、操纵了这种秩序的,事实上还是那些似乎仅仅是被“拖下水”的以警察为代表的权力者。这不仅是因为甘当黑势力保护伞、助纣为虐,是他们,更在于,维护社会秩序的公平正义,原本就是权力者天经地义的职责,是所以授予其权力的法治前提,如果反过来放弃这种职守、自毁这种前提,那必然是一种最不可宽宥赦免的双重罪恶。
遏制“西西里化”,说到底,其实还是一个如何有效规制约束公权力的老话题。从权利和权力两方面来看,规制和约束的途径无外乎是这样两点:其一,提升和扩展权力直接监督的能力、渠道,如选举、公共协商参与、媒体监督等民主方式,其二,强化和完备各种公共权力相互之间的制衡、监督,如除了行政机关内部的监督制约之外的司法部门对行政权力的独立外部监督,立法监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