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向记者出示被塑封过的票据。
司机说“可管一年” 蒲城运政称绝无此事
本报渭南讯 蒲城县跑运输的竞相将该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出具的不符合法规的2000元当场处罚票据塑封,司机们说:“这就相当于‘年费’,如果让运政挡住,给人家一看,就放行了。”
昨日下午,蒲城县县城通往贾曲乡的道路上,一辆辆拉运土石的大货车呼啸而过。一些过往司机向记者证实,运管所的确在变相收取“年费”,但都怕打击报复不愿出示。此后,记者以准备买车跑运输为由,向过往司机打听。他们才向记者出示了被塑封过的票据。记者看到票据名称是“陕西省当场处罚收据”,上面的罚款金额为2000元。一位拿着一张1500元罚款票据的司机说自己有熟人,所以才被少罚500元。一个小时时间,记者见到了七八张这样的票据,只有一张没有塑封。对于塑封票据的原因,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司机说:“这就相当于是‘年费’,交了2000元,以后有啥事被挡住了,给人家一看,就过了。这是一年的‘通行证’。”他的说法在别的司机处得到证实,另一司机说:“今年2月份开始陆续收的,不敢揉坏,要管一年哩,要不谁塑封它干啥?”
见到记者拍照,司机都赶忙拿回自己的票据,迅速离去。一司机在上车前说:“不交这钱不行,咱都超载着呢,交了人家就不拦咱了。”
蒲城县道路运输管理所李所长接受采访时表示,绝对没有收取“年费”这种事,这些司机私改车型,触犯了《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所以执法人员才对其进行罚款。记者问其为什么司机们都将票据塑封且随车携带,他说:“不清楚这个事,这是人家的私事。”而当记者提出查阅处罚时的相关案卷材料时,运管所的工作人员说都在下边各运管站,不方便看。
对此,渭南市政府法制办行政执法监督科科长展育民说,按照《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人员对个人的当场处罚金额应控制在50元以下。“罚款2000元,开具‘当场处罚票据’,是违反相关法规的行为。而向车主司机收取‘年费’更是不允许的。”展科长表示将立即安排进行严肃查处。 文/图 记者 王晓光
[责任编辑:billchang]
|
图片新闻 |
|
西安腾讯网——陕西生活第一网
一个1000万人关注的媒体
得网络者得天下 选腾讯者成大气
广告热线:029-88152155-809 武先生
029-88152155-821 李先生
029-88152155-815 胡小姐
029-88152155-819 谢先生
媒体合作:029-88152155-817 王先生
| 关于腾讯 | About Tencent | 服务条款 | 广告服务 | 腾讯招聘 | 腾讯公益 | 客服中心 | 网站导航 | |
| Copyright © 1998 - 2008 Tencent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 ![]() |
| 腾讯公司 版权所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