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渭南讯 (记者 石俊荣) 昨天早上,沋河公园西侧的地下垃圾斗惊现一条人腿。消息传出,一时间正在公园附近晨练的人们人心惶惶。警方出动30多名警察,排查两个多小时后最终确认原是医院扔的残肢。
昨天一大早,在渭南城区北小桥广场晨练的人给记者打电话称,沋河公园西侧的地下垃圾斗发现一条人腿。记者赶到时,发现有不少市民围观,现场已拉起警戒线,许多警察正忙着勘察现场。
据最先发现人腿的拾荒老头说,早晨6点多,他用耙子在垃圾斗挖东西,耙子挖烂了一个黑塑料袋,取出里面的东西后竟发现是条人腿。过往市民都说太害怕了,他便赶紧找了个蓝塑料袋,将腿装进去,重新放进了垃圾斗。
据现场的临渭分局向阳派出所介绍,派出所接到报警后,按照命案预案,立即出动16名治安、刑事警察前往现场,同时组织10多名社区民警和辅警集合待命。临渭分局刑警队同时也派出了15名侦查员和法医赶到现场勘察。
经警方两个多小时调查确认,垃圾箱内人腿原来是渭南市中心医院扔的医疗残肢。
据查证,5月5日中午,临渭区官底镇农民张某驾驶机动三轮车出了车祸,下午3点半送到渭南市中心医院时人已失血休克,骨科大夫认为必须立即将受伤的右大腿截肢。当晚10点多手术结束后,护士将残肢拿给太平间管理员刘天亮。伤者家属表示不想将截肢带回,便给了刘天亮50元的处理费,让他处理。随后刘天亮骑自行车将装有残肢的塑料袋扔进了距离医院东北约一公里的垃圾斗。刘天亮说,一般到半夜垃圾就会被拉走,没想到会被人发现。
知道真相后,围观市民认为,发生这样的事,表明医院在管理上存在明显的问题。伤者张某的女儿得知父亲的腿被扔进垃圾斗后,哭着说:“作为医院,他们怎么能这样随便?”并要求医院退还50块钱,赔偿精神损失。
渭南市中心医院总务处张处长说,按照规定,残肢应该深埋或者随无名尸体一起火化,医院太平间管理有漏洞,出现这样的事情的确是太不应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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