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湘子庙街
历史文化
名城保护
规划目标
以历史文化名城整体保护为核心,以城市协调发展为目标,坚持保护优先,有机更新的原则,强调注重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加强对历史文化资源的整体保护,弘扬优秀传统文化,重点保护传统空间格局与风貌、文物古迹、大遗址、河湖水系等,体现西安古都特色,妥善处理好城市建设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关系。在老(明)城内,保护历史街区、人文遗存,形成“一环(城墙)、三片(北院门、三学街和七贤庄历史文化街区)、三街(湘子庙街、德福巷、竹笆市)和文保单位、传统民居、近现代优秀建筑、古树名木”等组成的保护体系,合理调整用地结构,改善老城的城市功能,增强老城活力,通过一系列保护措施,彻底改变西安老(明)城“有古城墙而无古城”的局面,构建具有古城特色的和谐西安。
“老(明)城”保护规划
西安“老(明)城”是在唐长安皇城基础上扩建而成的,加强老城的整体保护,制定老城保护规划,重点保护传统空间格局与风貌。
1.保护和延续老城传统空间格局:即城市的平面形状、方位轴线、均衡对称的路网格局、方正完整的城墙、城河系统以及由街、巷、院构成的空间层次体系。
2.延续历史文脉:通过保护有形及无形的历史文化遗产来展现西安地区独特的文化特色及内涵。
3.控制建筑高度及建筑风貌:老城内严格实行建筑高度分区控制,逐步改造现有超高建筑。城墙内、外侧的建筑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城墙内侧100米以内建筑高度不得超过9米,100米以外,以梯级形式过渡;以东、西、南、北城楼内沿线中心为点,半径100米范围内为广场、绿地和道路;钟楼至东、西、南、北城楼划定为文物古迹通视走廊。
城墙外侧风貌协调区,做好城市设计,建筑高度、色彩、风格符合老城的整体保护要求。
4.保护措施:实行“新旧分治”,逐渐弱化和分离老城的行政、交通、居住等功能,强化其旅游观光、文化交流功能。行政办公、居住社区逐步外迁,老城内严格控制居住建筑建设,降低老城内的人口密度,人口由42万降低到30万,行政中心迁出后,恢复原用地内有历史价值建筑的风貌和格局;增加绿化用地,改善老城的生态环境,提升老城的环境品质;老城内以公共交通为主要交通方式,自行车和步行交通为辅助,进一步完善老城的路网结构体系;改造老城的市政基础设施,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