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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袋上刘喃的照片

包装袋上刘喃的照片

26岁的西安女孩刘喃的写真照片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广西一家茶厂在茶叶包装袋上使用。刘喃目前已委托律师起诉。记者高锦萍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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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高锦萍文/图阳光讯 家住西安丰禾路的26岁女孩刘喃,原从事广告模特的职业。2007年12月中旬逛义乌商城时,竟在一家茶庄里发现自己的照片被印在了广西省横县南新茶厂出品的“茉莉花茶”的包装袋上,之后还因此丢了工作。昨日,刘喃一纸诉状将广西这家茶厂告上了法院。
写真照莫名上茶叶袋
刘喃告诉记者,2007年12月份,她和家人到位于西安东郊的义乌商城购物时,在一家名叫“净蓝”的茶庄里,突然发现自己的写真照被印在了广西省横县南新茶厂出品的“幽香苑”茉莉花茶的包装袋上,她认为自己的肖像权被侵害,便不动声色购买了几包“幽香苑”茉莉花茶做为证据。当她向茶商索要发票时,对方因没有发票只给出据了一张盖有店章的收据。今年5月初,当刘喃与家人再次到义乌商城购物时,特意来到“净蓝”茶庄,发现自己的写真照仍在被使用,便批发回十几袋印有自已写真照的“幽香苑”牌袋茶,索到票据,请律师进行维权。
照片是在上海拍的
刘喃向记者提供了她本人2006年4月16日,在“上海茉莉花开”写真影楼所拍摄的原始系列写真照,其中与广西“幽香苑”牌茉莉花茶包装袋上所用肖像同一服饰妆扮的有8张。刘喃说:“当时上海那家写真影楼接待我的是一名年约23岁左右中等身材的女职员,听口音不是上海人。我这套写真照花了368元,被盗用的那张写真照是我认为最好的一张,曾被放入我的博客,我怀疑侵权者是从我的博客之上盗用的。”
女模称受连累被辞退
刘喃的代理律师李大为告诉记者,刘喃说她原本是一名广告模特,所在的单位知道她的肖像被“侵用”之后,以此为由于今年元月将她辞退,一时间她的情绪非常低落,直到3月底,才走出了“蒙冤”被辞的阴影。因为她的婚期定在5月1日,维权之事便被一拖再拖,直到发现“侵权”行为仍在继续,维权才被提到日程上。昨日上午,刘喃和李律师一起到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以“肖像权被侵害”为诉讼主体在法院立案,将厂商和销售商一起告上了法庭,请求被告方赔偿名誉、精神等损失费10万元。
厂家回复不知此情
昨记者多次拨打该茶包装袋上的“全国移动投诉电话”,却一直无人接听。刘喃的代理律师讲,他接案后,首先核实了“幽香苑”牌茉莉花茶包装袋上的QS质量安全认证的注册号确系广西省横县南新茶厂所有,随即便将该所诉讼事由以律师函的形式发给了该厂卢总。厂方电话回复称,茶厂的茶叶是进来的,他们只负责将茉莉花和茶叶加工在一起,至于包装涉及到肖像“侵权”,他们并不知情。
[责任编辑:billch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