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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秦网网友千里不留行在贴文里报料出:陕西宝鸡眉县经济适用房中的干部名单 (免责声明:该评论系网友个人提供,不代表大秦网立场) 按照县政府眉政发(2008)44号文件《眉县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办法》、县建设局眉建发(2010)30号文件《关于城市美景小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方案的通知》的规定,经申请人报名,所在乡镇、部门初审、公示,县住房保障中心审查,现将全县城镇中低收入家庭首批申请购买城市美景小区经适房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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