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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导游不是“导购”,但胜似“导购”,他们为了让游客购买,费尽心机、千方百计,自然图的是自己的私利。只要有外出跟团旅游的机会,想必都曾经被当作“猪”宰过,在经过多次教训之后,游客们都变得“精明”起来,不再轻易出手,但也难免有“冲动”,也就有了“冲动的惩罚”。 [详细] |
网友评论: 导游回扣那么高,当然是羊毛在羊身上,商品价格被虚抬,游客成为商店和导游的“猪”。[我来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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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合同成旅行社挡箭牌 消费者维权需重视
国家旅游局发布的《2010年全国旅游投诉情况通报》显示,投诉降低服务标准的问题居首位,占投诉总数的19.33%。在“3·15”来临之际,记者调查发现,目前消费者还并未充分意识到用旅游合同来维权,旅游合同甚至成为旅行社的挡箭牌。由于外力导致行程改变,游客最好能够与导游算清接待标准,如果降低了接待标准,对于赔付事宜应达成书面协议。而且事发近一个月了,对于取证和调查都极为不利。由于当时采取了默认态度,让旅行社掌握了主动权。
如今游客选择出境游时都会被要求先交纳一定的款项,游客一定要在合同中分清“定金”和“订金”,定金具有法律效力,其承担着更为严重的后果。而旅游商家也要认清二者不同,不要拿“订金”当“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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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途擦亮眼 曝光旅行社七大障眼法
近年来,百姓外出旅游已成为一种新时尚。但是,在旅游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大背景下,一些旅行社受利益驱使,不讲企业信誉,不履行协议书,变相欺骗旅游者的现象越来越多。特别是近来一些旅行社抓住消费者要求平价的心理,钻旅游合同的空子,利用各种“障眼法”,在旅游行程、航班、酒店、景点等多个项目设陷阱,诱使游客“服服帖帖”上当。以下是某些旅行社惯用的八大“障眼法”不少旅行社打的是去“鹿回头”的旗号,实际上游客看的是一个“赝品”,往往到了当地才知道,大呼上当。 …[详细]